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加强集中采购项目归并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为了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实现集中采购规模效应,更高效地服务采购人,节约行政成本。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从2016年11月1日起,对采购单位委托本中心采购的项目,实行一个月内对同一采购单位采购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品目的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只接收一个项目采购计划。
采购单位要加强单位内部集中采购项目的管理,做好定期汇总、归集工作,集中同类需求,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要求对采购货物进行正确分类,做到同类或相近类别货物最大限度地归集集中采购,根据闽财购〔2007〕6号文件要求,“采购多种货物时要合理划分合同包,不得把不同性质、类别的货物作为一个合同包进行采购”,也不应把不同类别的货物混合打包成一个项目进行采购。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