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湾公易土(告)字[2016]第10号
根据广东省政府[2002]79号等规定,我中心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括:转让面积为19372平方米,位于澳头深涌地段,证载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48年12月3日。
根据大亚湾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复函,宗地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则尚未编制完成,无法提供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详见交易文件)。
二、本次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转让起始价为3529.58万元。保证金700万元,竞价增幅不少于20万元的整数倍。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款,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根据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提供的情况说明:
1、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回函,上述宗地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完成,买受人竞得该用地使用权后,需服从大亚湾区管委会用地城市规划要求。
2、上述宗地属国有土地,已设定抵押权,需解除抵押登记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3、上述宗地仍在使用过程中,地上有临时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本院不负责该宗地的清场,由买受人自行进行清场。
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挂牌转让。无论竞得人是否看样,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拍卖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属竞得人参与竞买的风险,应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6、该土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税费、印花税、转让费、水利基金费、出让费等土地交易中规定的所有费用及由可能存在的租赁搬迁清场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进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7、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价款及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挂牌成交书、转让合同书、竞得人资料、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需到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易业务部门签订《限期开发土地》协议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对竞得用地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以上说明提请竞买人注意,我中心不另作处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 2016年11月16日9时始至 2016年 11月 29日16时止。
六、本次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为:www.hzdyw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七、申请人应当在挂牌转让结束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7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网上挂牌转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竞得人竞得上述用地后须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限期开发)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手续。
本中心地址: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查询电话:0752-5191968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
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zyjy.dayawan.gov.cn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现场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凯宾斯基酒店旁)商务中心7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