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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库屋顶防水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13 14: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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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库屋顶防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库屋顶防水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686-1641C288357Z/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431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货运北路18号
联系方式:张彪   010-645432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原   010-6504313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库屋顶防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库屋顶防水工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库
2.2     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建筑占地面积:5927m²,总建筑面积:6779m²,其中维修大厅建筑面积4908m²,附楼建筑面积1871m²。建筑总高度:23.50m。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1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招标范围:
1.对已建成业务综合楼主入口雨篷进行翻新。
2.对已建成维修机库维修大厅屋面的改造工程,改造并翻新原有屋面,取消原有的屋面天窗。
2.6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5,580.32元,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自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防水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法和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3.6     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     信誉要求:
(1)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12 日至2016年 10 月 1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招标结束后,退还押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3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1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货运北路18号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张博
电    话:010-65043138
电子邮件:jichang@cbwtc.com
                                                                    2016年 10 月 12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3.3 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5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自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防水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法和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3.6 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7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8 信誉要求:(1)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5580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11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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